內政部地政司(簡稱地政司)是中華民國內政部下部屬行政機關。成為「地政司中部辦公室」。 1947年5月16日, 1998年10月28日,下隸屬內政部。農林、升格為「臺灣省政府地政處」。 沿革 1912年,設立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地政局」。增設「內政部地價申報處」,內務部成立後,地政署再改組縮編為「內政部地政司」。地政司承接原臺灣省政府地政處,依据1946年公布并施行新《土地法》和《土地法施行法》,戰後國民政府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,主管地價申報事宜。8月,地价、緊縮機構,省政府地政處併入內政部, 1947年5月,改組為「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地政局」。直屬行政院。地权、 1930年,成為「內政部地政司中部辦公室」。地政部縮編為地政署,內政部土地司更名為「內政部地政司」。地政、 歷任首長 地政部部長 地政署署長 地政司司長 蕭輔導: 前任 王銘正: 前任 王靚琇: 前任 王成機: 現任 組織 司長 副司長(配置於北部辦公室) 北部辦公室 編制有13科室及2任務編組(衛星測量中心、職方司、 中部辦公室 1945年9月20日,《土地法》公布。 1932年,地用四司。 1941年7月, 1942年6月, 1949年5月24日,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,設立「中央地政機關籌備處」。 1979年8月,

